近日,有媒体曝出,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6名高考生在6月8日的高考日被困在酒店电梯,被救援人员救出后仍比考试规定最迟进场时间晚10分钟,不能进入考场,未能参加外语科目考试。6月13日上午,梁山县招生办证实了此事,并称下一步由教育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尽力为学生提供补习复读便利。
从当事考生等的述说不难看出,这起“电梯误考”事件,完全是一起电梯故障后酒店方处置不当造成的人为事故。6位考生中5位是艺考生,艺考分数已经过关,只要不错过此次英语高考,大概率就能考上大学。
当地教育部门及时出面查清事实,并及时通报说明,称下一步将做好协调工作,尽力为当事学生提供补习复读便利。这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某种层面也是较好的处理结果,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地的积极作为,值得肯定。
但问题是,就没有更好的补救措施了吗?比如特事特办,启动一次“特殊延误补考”。
今年2月16日,一条航班因天气原因取消,家长担心孩子赶不上报考院校二试而崩溃大哭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当天深夜,视频中当事院校浙江传媒学院回应称,由于雨雪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航班延误,未能按时赶到学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提供机票证明后,允许在2月17日下午正常考试结束前给予安排考试。后据报道,该考生17日已顺利参加考试。
事实上,像这样由于各种原因,尤其是非考生个人因素造成的“特殊延误”而启动补考机制的,并非个例。比如在2014年高考前夕的5月31日,江西高三考生柳艳兵、易政勇见义勇为负伤不能如期参加当年高考,两少年的遭遇引发社会关注,两人随后还是得到了补考、单招的机会,此事被很多人认可与点赞。
更早的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四川和甘肃灾区12万名考生延迟参加高考;2006年,福建建瓯市因洪水而延期高考。这些事件,其中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抑或是其他一些特殊因素,都阻挡了考生正常参加高考,但对这些考生来说,都是无辜的。
这些事件无一例外的被给予了人性化的“特殊延误补考”,不但暖了当事学生、家长的心,也从一个侧面有力说明了一个事实——“特殊延误补考”并非不可行,严肃的高考制度和高考组织工作也有人性化一面。
也正因为这样,对于因特殊不可抗的因素造成的少数考生延误考试现象,舆论长期以来一方面对此前这些人性化的“特殊延误补考”予以关注和肯定,另一方面也一再呼吁国家有关方面能够综合人性化考虑,针对这些特殊原因造成高考延误的考生,出台一套常态化的“特殊延误补考”机制,以促进高考公平更有成色。
目前看,这一常态化的制度虽然还没有下文,但结合此次6名考生的遭遇,以及以往异地成功的暖心做法,当地是否也可以通过合理的程序,为这几名考生组织一次暖心的“特殊延误补考”?
文|余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