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的蜂
上海迪士尼终于改口了。
近日,迪士尼就此前游客关心的食品携带入园和翻包检查作出回应,表示游客可携带食品及饮料入园,但加热及刺激性食品等除外。此外,“建议游客在安检时可以自己打开包袋,如安检人员有要求,游客可自行将可疑物品取出,并在完成检查后放回”。
迪士尼的服软,跟一次起诉不无关系。今年年初,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携带零食,遭遇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要求他要么花80元钱把零食存起来,要么在门口吃掉,或者自行处理。小王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犯,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法院。
彼时,把迪士尼告上法庭的小王,或许更多凭借了一股书生劲,因此被一些人认为像唐吉诃德一般,不过是在挑战风车。然而,今天的结果证明了,充满理想和热忱,敢于对店大欺客的巨头说不,通过法治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切实可行的,是有意义的。
回望这次事件,“禁带饮食”加“搜包检查”,在欧美任何一个园区,迪士尼恐怕都不敢这样做。到了我们这里,却大摇大摆地借鉴同行做法,实在嚣张,法律早就该站出来说说理了。但遗憾的是,除了不甘世故的小王,绝大多数消费者都屈从了。
从2017年上海迪士尼乐园发布这项规定至今,它引起了许多人的不满和抗议,但只是发发牢骚、忍气吞声。由此出发,维权渠道不够畅通、消协组织不够给力等因素,都值得究上一究。但毫无疑问,消费者之弱,也变相成就了这么多霸王条款。
正如有人所说,“法律是一口钟,就得有人去敲一敲,较一下真”。一些企业再大再强势,也大不过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要是歪理就站不住脚,消费者完全没有必要忍气吞声,遇到不合理的状况就要敢于质问。当然,法律也得挺直腰板,才能为消费者撑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