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广东省两会上,“两个毫不动摇”备受关注,许多企业家代表委员充分感受到政策暖意,吃下了“定心丸”,纷纷表示今年要大干一场,推动企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1月11日下午,省委书记黄坤明参加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经济界委员联组讨论会,强调要坚定不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党中央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规范发展的方针政策一以贯之,关心、爱护、帮助民营企业家一以贯之。1月12日上午,省长王伟中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让民营企业信心满满、放手拼搏,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重申“两个毫不动摇”的大政方针,表明了我们党的一贯立场,对新征程上更好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广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由小到大、由弱变强,为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是民营经济大省。据统计,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从2017年的4万多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近7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单位数、进出口总额、上缴税收、A股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民企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是支撑广东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可以说,如果没有民营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如果没有高质量的民营企业体系,就没有现代产业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就是支持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这一点丝毫不会动摇。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早就明确提出“三个没有变”的重要判断:“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写入党章和宪法的基本经济制度。无论时代场景怎样变化,党和国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决心都不会改变。“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犹如中国经济的两翼,缺一不可。两翼密切配合、协调振动,中国经济才能飞得高、飞得远。
尽管大政方针清晰,但社会上仍存在一些对是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不正确议论:有的质疑发展民营经济的基本政策,如“民营经济离场论”“国进民退论”等;有的对民营企业存在认识的偏见,认为国企是“亲儿子”、民企是“私生子”。近年来,百年变局叠加世纪疫情,国际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全球经济低迷运行,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调整换挡关键期,一些处于产业链中后端的民营企业消化各种波动因素的能力相对较弱,发展中遇到了一定困难。另外,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突出,一些领域民间投资出现下降,一些民营企业出现投资方向不明、投资意愿不强、投资动力不足问题;还有一些特定行业,在过去很多年里形成了“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的扭曲发展模式,隐藏重大金融风险,到了不调整不行的地步,其调整被一些人恶意解读为政策打压、国进民退。不管是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还是民营企业经营中遇到的调整,都不涉及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更不能借此歪曲、怀疑、否定“两个毫不动摇”,影响社会信心和发展大计。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针对社会上对我们是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不正确议论,必须亮明态度,毫不含糊。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都是错误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既要旗帜鲜明同各种错误观点作斗争,也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我们看到,省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今年工作时提出,出台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同时要求各级政府积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这充分彰显广东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决心和行动,广大民营企业家也应该增强信心,心无旁骛谋发展、促创新。
民营经济的历史贡献不可磨灭,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不容置疑。广东经济发展基础扎实、优势明显、机遇良多,各类企业和企业家都应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中提振信心,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勃发新气象、展现新作为,不断实现新的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