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系列快评132
文|丁建庭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既是一场大战,也是一场大考。关键时刻更能看清楚干部的党性、担当和作为,对特别优秀的干部大胆提拔,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导向。疫情发生以来,许多地方“火线提拔”干部,对于激励干部冲锋在前、顽强奋战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也要警惕一些地方和部门钻“火线提拔”的空子,趁机把一些不是特别优秀的、甚至不称职的干部提拔上来。
近日,有媒体就报道了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刘某国在疫情期间突然被破格提拔,但其提拔程序受到多名公安干警和局领导的质疑,还被主管副局长实名举报。

按理说,疫情期间破格提拔,刘某国理应“特别优秀”,才能“大胆提拔”。但刘某国非但没有得到支持,还被自己顶头上级实名举报。在举报信中,刘某国在防控疫情工作中不仅从未和主管领导研究汇报过,还被举报“不讲政治,不服从党委和主管领导的工作领导”,“利用治安大队长的职务之便,从事汽油业务并垄断了当地私油市场,垄断了当地的宾馆行业床单被罩换洗、一次性餐具等业务,形成了黑色产业链”,“在要突击被提拔前,刘某国让自己的下属给其他干警打电话拉票,说是县里已经内定,只是走个过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火线提拔不仅要突出“火线”,更要守住干部提拔的底线。这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破格提拔的优秀干部,必须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刘某国是否“特别优秀”,实名举报内容是否属实,需要认真调查。同时也要追问:这样一名受质疑的干部是怎么被推荐的?有没有其所说的“内定”?又是谁“内定”的?
据悉,刘某国目前尚未得到提拔,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
用人必考其终,授任必求其当。“火线提拔”一样要经得起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