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巴扎黑
如果不是因为《昆明日报》4月24日一则《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昆明开展督导工作》的报道,大多数当地人或许还以为,1998年前因强奸、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多项罪名被判死刑的黑恶势力典型孙小果,早该以正国法。岂料,二十年后,人家摇身一变成了酒吧老板“大李总”。
从孙小果到李林宸,从死刑犯到老总,名字变了,身份变了,然而本性却没变。正如报道所显示: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期间,昆明市加大工作力度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问题在于:如此罪大恶极的黑恶典型,是如何“逃出生天”,又作恶人间呢?
综合各方报道:早在1995年,孙小果就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实际上却是“监外执行”。1997年11月,他因强奸等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逮捕;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出人意料的是,到了2011年8月,一家名为昆明福井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成立,孙小果“变身”李林宸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在此后与人合作成立过多家企业,直到在此次扫黑除恶中因打架再度案发,被作为涉黑涉恶团伙再度被打掉。
媒体反复提到,孙母曾在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供职,父亲(继父)在1998年就担任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其本人在当地也有“孙衙内”之称。可这一家人到底有什么“神通”,居然使其一而再、再而三地挣脱法网,轻轻松松转换身份,继续为非作歹?又是什么力量束缚了当地公检法多部门,难以将其制服?
据云南纪委监委通报,今年以来,昆明公安系统和监狱系统持续反腐,已有昆明市五华区政府副区长、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涂力军,官渡区公安分局菊花派出所所长郑云晋,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朱旭,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等多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这其中部分是否与孙案有关尚无从得知。但透过此案不难看出,严格来说,孙小果之所以能“毒霸一方”、嚣张跋扈,并非其像孙悟空那样有什么真正的“神通”,更多是执法者司法者徇私枉法。对此,反思是必要的,但更应该顺藤摸瓜,彻查此案,让枉法者同作恶者一样服法,从而找到根源,堵住漏洞,真正维护法治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