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清: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生动实践和丰富发展
在这场疫情防控斗争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展现出深刻的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巨大的理论力量,为应对突发疫情、战胜重大风险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实名收递传递安全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举报犯罪人人有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抵制极端远离危险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有方遇险不慌
在公众场所遇到突发事件时,大众会因惊恐而导致拥挤,甚至发生踩踏事件,这时需要有序撤离,不要乱跑乱窜。当进入公共场所时,要留意其墙上、顶棚上、门上、转弯处设置的“太平门”、“紧急出口”、“安全通道”等疏散指示标志,按疏散指示标志方向迅速撤离。
实名登记从我做起
《反恐怖主义法》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国安小剧场:大豆调研陷阱
《国家安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安全风险来自何处?国安小剧场告诉你。
国安小剧场:兼职陷阱
《国家安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安全风险来自何处?国安小剧场告诉你。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一个关乎未来的“头等大事”
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形势下不仅呼唤新的发展观、改革观,还需要新的安全观。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下,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这些知识你应该知道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今年4月15日,我们即将迎来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危系于每一位公民,民族崛起系于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