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广江
引发轩然大波的“浙大学生犯强奸罪被留校察看”事件,终于有了下文——
浙江大学7月31日深夜发布消息,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7月事,7月毕。在8月1日到来的前一天,浙大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决定。常言道,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浙大“亡羊补牢”首先值得肯定,但也是反思的起点。
事实上,浙大发出消息后,不少人就在追问:如果不是网络舆论的穷追猛打,已经毕业的努某某会不会成漏网之鱼?“努某某确实存在多项被举报的违纪违规情况”,具体是什么情况?此外,选择周五深夜发布通报,浙大是否有刻意躲避舆论之嫌?总之,面对通报,舆论还“不解渴”。
从表面看,浙大当初作出留校察看处分,是依规办事——《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被判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面对一个犯强奸罪的学生,可以留校察看,也可以开除学籍,但浙大选择了前者,这也是治校不严、缺乏底线意识的体现。另外,针对努某某的多起网络举报,同样需要一一回应清楚。
但令人遗憾的是,通报不仅在努某某违纪违规情况上表述过于笼统,在学校管理问题上同样言语含糊笼统,“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中的问题和值得反思的地方”,具体什么问题、需要反思什么,网友猜去吧。通报还称,在处理努某某过程中,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换言之,尽管此事给学校声誉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但无法追责、无人担责,一切都是制度漏洞惹的祸。
这样的处理态度和处理方式,何以体现“无论来自哪里,什么出身,都一视同仁,严肃处理”的决心?相较于舆论对此事的关注程度,校方在处理上的“粗枝大叶”,明显没有跟上互联网的节奏。网友们期待此事能像仝卓高考舞弊案、山东冒名顶替案一样一查到底、逐一回应,但浙大的做法与舆论期待尚有距离。
纠错就要纠得明明白白,反思就要拿出反思的样子,越是遮遮掩掩,越容易引发更大更多的负面舆情。
【作者】 陈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