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李心草之死,成了这两天牵动人心的话题。
云南网友@“李心草妈妈”10月12日发文称,9月9日凌晨,警方电话通知称有4人一起“约着跳江”,其中一个是她的女儿李心草,并表示李心草是“醉酒自杀”。一个月来,这位不相信女儿自杀的妈妈奔走各方,寻找证据,根据监控视频认为当晚李心草被室友带来的两名男性朋友“强制猥亵”,存在激烈反抗、被打耳光等诸多疑点。
该事件引起全网关注后,当地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已成立工作组对此事进行核查。10月14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发布“昆明警方通报”消息,初步调查显示李心草属于意外落水,尚不构成刑事案件,男子罗某压在李心草身上、扇耳光只是帮忙醒酒,而且,对方也没有“非贵即富”背景。
一时间,舆论分成两派。支持李心草母女的人坚信,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甚至衍生了 “保护伞”的想象;而相信“反转”的人认为,这份“昆明警方通报”虽不是警方正式发出,但有大量的背景调查、细节展示,在逻辑上可以支撑“意外落水”的结论。
两种完全不一样的声音,孰是孰非,再次展示了舆论场的错综复杂。究竟真相如何,还有待警方进一步深入调查,给出客观公正的调查结论。但至少可以确定的是,当地警方目前如此被动,与一次次滞后的回应不无关系,而且就连最新的“昆明警方通报”的真实性都不置可否。
不积极打捞搜救、不认真调查取证、不及时验尸查疑、不立案侦查,网友的质疑大多聚焦于此。我们当然不能想当然认为,警方就一定没有全力调查,但若一开始就直面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公开进行回应,还会造成今日的舆情汹涌吗?
联想起不久前的孙小果案,似乎有着同样的脉络——事件曝光引发舆情后,有关部门开始重视,重新核查事件、处理问题,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可是,如果没有扫黑除恶,没有媒体报道,案件会不会就石沉大海,悄无声息过去?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关键是把功夫下在平时,认真对待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如果总是等事件闹大后才回应,不仅失去了澄清谬误、明辨是非的最佳窗口期,还会损害法治权威,甚至让人产生不当联想。
还需要指出的是,假使错过了通报的“黄金时间”,网上舆情被点燃之后,相关部门也不宜如临大敌。恰如《不该用“假慈悲”奚落网民对事故的关心》一文所言,无论如何,不该把网民树成“对立面”,用“自嗨”“弹眼落睛”“假慈悲”的刻薄话来奚落一番。
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舆论传播和民众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纽带,广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网懂网用网,不能习惯性“捂盖子”,而要敢于直面问题、及时作出回应。
李心草事件的真相如何,期待当地能化被动为主动,给出一个经得起质疑的调查结果。当然也希望,当地能从中得到教训,真正认识到,权威发布不要落在舆情后面。
文|青的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