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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19-11-17 07:21 来源:南方网 叶能军

  南方网讯 11月16日,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召开,生态环境部在会上对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表彰。佛山市高明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

  据统计,高明全区森林覆盖率达58.51%。近年来坚持提升全域生态建设水平,全区下辖的四个镇街均创建成为广东省生态镇,当中三个镇街还是国家级生态镇。2014年以来,高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居佛山五区首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2017年的4.22下降至2018年的3.99,2019年上半年更下降至3.38。2016年以来,高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分别稳定达到Ⅱ类和Ⅲ类考核标准。目前全区已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城市建成区实现无黑臭水体。

  此外,高明自2016年以来累计否决了100多个贡献值低、环境不友好的产业项目,但招商引资总额不降反升,从2016年的100多亿元提高至2018年的400多亿元。

  在广东省委党校原副校长、教授陈鸿宇看来,高明兼具“工业城市生态好、山水城市工业强”的双重特点,走出了一条工业城市生态文明创新之路。“高明绿色发展注重标本兼治,既在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等污染防治中取得新成果,也在构建绿色经济体系上进行了有效探索,从源头上给生态环境减轻压力。这正是高明对全省县域城市的示范价值所在。”陈鸿宇说。

  南方日报记者 叶能军

编辑:何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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