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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增城区人民检察院:《谨防沦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2022-08-02 14:28 来源:南方网


  注:本剧含有不恰当的行为,切勿模仿。未成年人请在家长或老师指引下陪同观看。遇到相似的问题,要及时向监护人、老师、村(居)民委员会或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求助

  创作者说: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而“两卡”(银行卡、电话卡)非法交易就是犯罪链条上至关重要的一环。为了满足违法犯罪的需求,不法分子大肆收购“两卡”的行动已悄悄潜入校园。租借、买卖手机卡、银行卡能赚钱?千万别犯傻!未成年人们要谨防沦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谨防沦为电信诈骗“工具人”》普法知识点:

  青少年抑郁症宜“早发现、早干预”,家校社多方需合力化解青少年心理困扰。

  《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依据:

  第十六条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第十七条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四条明确: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来源:“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

编辑:倪仕轩   责任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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