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梁曦帆 通讯员/粤司宣)6月1日,广东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精神和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研究省厅贯彻落实意见。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不断提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坚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正确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用好机构改革创造的有利条件,不断健全推进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完善“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为助力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力。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相关改革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推动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强化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服务保障,牢牢把握改革的关键点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切入点,坚持立法和改革相衔接相促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法治领域立法,重点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和三大平台建设相关立法,推进大湾区内地九市协同立法;聚焦制造业当家重点工作,强化科技创新法治保障,助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制定《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等科技创新立法,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助力加强和改进国有经济管理;全面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指导意见》,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行政执法制约监督机制,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把准改革方向,以科学的谋划、创新的魄力把党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抓好抓实。要不断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聚焦长期制约法治和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堵点、难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推进全省法治领域和司法行政领域改革,坚持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领域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双向、多向复制,以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助力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