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表彰先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事业,形成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合力,11月18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授予99个城乡社区、99个学校、100个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5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19个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其中,广东省11个集体荣获表彰。

城乡社区(3个)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道下沙社区
恩平市恩城街道
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达埠社区

学校(3个)

共青团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南方科技大学委员会
东莞市石龙明德小学

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4个)

广州市红十字水上救援队
中山市红十字养老志愿服务队
韶关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
广东省红十字会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大队

机关企事业单位(1个)

乳源瑶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向以上获奖单位和组织表示祝贺~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不断奋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