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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口罩扔到哪里才安全?

日常使用口罩可丢入“其他垃圾”桶

2020-01-30 09:33 来源:南方网 张子俊

  南方网讯 近日,使用口罩数量激增,“废弃口罩扔到哪才安全?”成为困扰。29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废弃口罩管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普通人日常使用口罩可直接丢入“其他垃圾”桶,人员密集场所可增设专门容器收集废弃口罩。

  通知对废弃口罩投放进行规范,要求分区域分类投放。在医疗机构,应将废弃口罩直接投入医疗废物垃圾袋中,作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对于普通人日常使用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可以直接丢入“其他垃圾”桶,严禁回收及分拣。

  而对于存在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症状的人,或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通知指出,可将废弃口罩丢入垃圾袋,再使用5%的84消毒液按照1:99配比后,撒至口罩上进行处理,如无消毒液可使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将废弃口罩密封后丢入“其他垃圾”桶。另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通知明确,要及时对垃圾投放点和收集站进行消杀,同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或疫情防控需要,可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原有垃圾分类投放点增设专门容器收集废弃口罩,并且容器应内设塑料袋。

  通知指出,各地要严格对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中转(压缩)站等定期清洗、消杀、除臭,在垃圾中转处理后要对垃圾运输车进行消杀。还要规范分类处置,医疗机构收集的废弃口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由专业处理机构进行集中处置,严禁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通知特别提出,各地指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收治机构或病区、集中隔离观察点、居家隔离观察点(户),产生的其他生活垃圾(除应纳入医疗废物管理范畴的垃圾外),暂停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由各地安排专车收运,直送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处置。

  南方日报记者 张子俊

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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