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欺凌者,不做被欺凌者,不做旁观者;要勇于发声……” 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汕头市金阳小学的学生们齐声念读面对校园欺凌时的“三不三要”口诀,认真聆听警察蜀黍带来的法治教育课程。
为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快乐成长,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9月26日上午,汕头市公安局宣传科走进汕头市金阳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平安和谐校园”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就“拒绝校园欺凌”为学生们进行授课,呼吁广大师生一起预防校园欺凌,构建平安校园。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如果你或你的同学遭遇了校园欺凌,应该如何应对呢?”课堂上,民警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讲述了校园欺凌的概念,用生动的语言介绍了几种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形式,随后通过播放两起“校园欺凌”的典型案例视频,让学生们直观地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后果,接着向大家讲解在面对校园欺凌时如何正确有效保护自己和同学,进一步引导大家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勇敢地向校园欺凌说“不”。
授课过程中,民警向师生们分发了宣传单张,通过有奖问答的方式与大家进行互动。学生们认真听讲后,纷纷踊跃举手发言,积极提出自己的困惑,民警也一一耐心答疑解惑。课程结束时,民警为同学们送上警察文创小礼品,学生们积极参与,现场气氛活跃。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使同学们对预防校园欺凌有了更直观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法治意识和自身安全防范能力,为建设平安校园添砖加瓦。
平安君温馨提示:
学生们如果见到或者自己遭遇校园欺凌,应当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或者向警察蜀黍寻求帮助,千万不能忍气吞声,要勇于向校园欺凌说“不”。
校方和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关注,教育孩子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如果发现孩子有异常,要及时沟通了解,不让孩子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及时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
来源:南方+、汕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