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其中,商品房存量消化的政策措施如何制定落实、何时出台,是各方关注的焦点话题。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表示,人民银行拟新创设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激励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陶玲透露,人民银行近期将出台正式文件《关于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政策文件要点包括:
第一是关于贷款数额,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为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第二是关于涉及的房产类型,所收购的商品房严格限定为房企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房企一视同仁。按照保障性住房是用于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的原则,严格把握所收购商品房的户型和面积标准。
第三是关于谁进行收购,城市政府选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该国有企业及所属集团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同时应具备银行授信要求和授信空间,收购后迅速配售或租赁。
第四是自愿参与。城市政府根据当地保障性住房需求、商品房库存水平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符合保障条件的工薪群体自主选择是否参与配售或租赁。房企与收购主体平等协商,自主决定是否出售。21家银行按照风险自担、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向收购主体发放贷款。
陶玲介绍,该政策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多重目标,包括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给以及助力保交楼和“白名单”机制。事实上,这一政策模式已经过试点收获一定成效。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部署设立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支持济南、郑州等8个城市试点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扩大租赁住房供给。目前,试点在8个城市有序落地,为消化存量住房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统筹考虑政策衔接,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中进行管理,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广。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朱文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