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志军应邀接受南方网在线访谈,围绕我省在推进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数智化方面的创新实践与成效展开深入解读,并回答网友关切。现将访谈原文转载如下,供各地各部门交流互鉴。

主持人:各位网友,今天,我们邀请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志军,一起聊一聊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欢迎谭局,跟我们网友打个招呼吧!
谭志军: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广东印发《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谭志军:公务用车管理是党政机关自身建设和内部治理的重要领域,不仅关系到机关职责履行,更关系到党风政风,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规范和加强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具体举措,也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内容。从国家层面上看,有《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其精神和做法对各省(区、市)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和重要指导作用。从省级层面上看,有《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以及车改有关规定,为我省车改后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然而,从制度框架结构、执行操作等层面上,我们认为还不够,我们谋划的是以《意见》为基础,省直党政机关和省属事业单位两个领域的管理办法为骨干,若干工作规范性通知为配套的“1+2+N”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体系,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回应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为此,我们适时制定出台《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主持人:新规中首次界定的公务用车闲置低效使用量化标准有哪些?
谭志军:参照国管局关于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要求,以及我省审计工作意见,结合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海量数据统计分析,在两份《暂行办法》中提出,省直党政机关和省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年行驶里程低于5000公里的,视为使用效率低;年行驶里程低于2000公里的,视为闲置。出现车辆闲置或连续2年使用效率低的,应当及时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视情况统筹调剂使用或按照规定处置,核减公务用车编制,以精准的量化指标推动全省公务用车规范高效使用。
主持人:新规对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车辆编制管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谭志军: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车辆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
对于党政机关而言,公务用车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车辆编制核定标准与车改政策相衔接。比如机要通信用车和应急保障用车编制是按单位人员编制进行核定,人员编制100人以下2辆,101人至200人3辆,201人至300人4辆,301人以上5辆。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公务用车编制数量严格控制在车改经核准保留的公务用车控制数以内,同时,赋予了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调剂、审核把关的权限,具体是:省属事业单位因机构新设或者变更、人员编制变动、职责任务调整等原因,确需调整公务用车编制的,应当充分论证,原则上由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总额内统筹调剂;内部难以调剂解决的,根据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参照所属其他同级别、同类型、同规模事业单位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最终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批准。
无论是省直党政机关还是省属事业,因单位机构撤销或者变更、人员编制减少、工作职能任务缩减等原因,应及时核减公务用车编制。
主持人:广东省在推广新能源汽车方面采取了哪些创新方式?成效如何?
谭志军:近年来,广东省在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政策护航绿色转型。积极响应中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广东实际,牵头出台《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大力推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等制度新规,在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力度、严格配备标准、优化使用环境,以及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标准,为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使用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刚性约束。
(二)科学制定统计口径。为精准掌握全省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使用实情,开创性实施全口径统计模式,实现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用途车辆、所有车型“全覆盖”,做到应统尽统、口径一致、过程公平、结果真实,从源头上彻底杜绝数据不全、“水分”掺杂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数据详实、底数清晰。
(三)信息赋能精准管理。坚持以“五全”理念(全省有机一张网、全生命周期管理、全生态场景覆盖、全数据收集分析、全流程在线办理)建设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研发上线“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控制”功能模块,实现分时段、分地区、分车辆用途动态监管全省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情况。
(四)创新驱动统筹破题。2022年我省首创以省、市、县联合“统采分签”模式推广应用新能源公务用车,发挥集中带量采购规模优势,采购质量好、价格低、服务优的车辆,彻底扭转单位传统用车观念,克服对新能源汽车续航、充电和安全等“焦虑”,起到良好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已圆满开展4批次,共组织全省1081家用车单位采购1336辆新能源公务用车。“统采分签”模式引领政府共性需求采购从部门分散采购向跨层级集中带量采购转变,具有可复制性、可推广性,成为广东公务用车管理靓丽品牌,在全国公务用车管理领域广泛推广运用,得到国管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被列入国管局政府运行保障管理案例。
通过一系列创新手段全省新能源公务用车年度更新配备比例快速增长,2025年达72.53%,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超92%;保有量位居全国前列。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连续两年在全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作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工作经验交流。
主持人: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如何实现对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以及公务租车行为一体化管理?
谭志军:为提升公务用车集中统管效能,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新理念引领新技术,创造性提出全省有机一张网、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运用场景覆盖、全要素数据治理、全流程在线办理的“五全”理念,建成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现省级统建、地市共用,省、市、县三级公务用车一网统管、动态监管,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单位、车辆、人员管理全覆盖、应管尽管。
平台创新性贯通公务用车定编和使用管理两大系统,在此基础上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行为纳入一体管理,打造全新公务用车和公务租车管理模式。以数智化手段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数、保有量和购置经费,规范管理车辆配备、使用、处置和租赁等行为,达到“一网打尽”“一杆到底”的管车、用车、督车效果。2022年,平台作为国管局第一批公务用车管理领域示范点建设中唯一一家省级平台,并通过验收,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被国管局评为“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
主持人:好的,感谢您对以上问题的解答,接下来请回答一下网友的提问。
主持人:网友“天天开心”提问,下一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进一步推动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数智化方面有哪些思路举措?
谭志军:接下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乘势而上,持续巩固拓展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走在全国前列的领先优势,从以下方面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法规制度,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供给,健全省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体系。坚持系统思维,强化集中统一、分级分类管理,指导各地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建立完善本地区相关制度规定,构建和实行符合省情的公务用车制度体系。
(二)推进公务用车资源集约利用。强化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落实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严控公务用车保有量。建立健全公务用车调剂划转工作机制,推动公务用车纳入公物仓管理,持续优化车辆资源配置,统筹推进车辆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调剂划转和利旧使用,实现车辆资源盘活利用、梯度使用和共享共用。
(三)创新公务出行保障方式。落实省委深改委重点改革工作任务,规范公务租车行为管理,推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行为纳入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一体管理取得实质性成果。探索拓展公务租车服务业态,持续丰富平台运力资源,不断提升平台租车比例,完善服务考核评价机制,构建规范高效、厉行节约、节能环保的社会化、市场化公务出行保障体系。
(四)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发挥采购政策功能和党政机关示范作用,推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确保年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坚持应配尽配,加强车辆配备审核把关,开展新能源公务用车“统采分签”工作,巩固公务用车跨层级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成效。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持续完善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联动发展态势。
(五)深化公务用车管理数智化建设。坚持“五全”理念持续深化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公务用车一网统管、动态监管,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公务用车集中统管效能。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数据规范》国家标准,强化平台数据收集治理、分析应用,加强人工智能技术运用,以数智赋能推动公务用车高效管理。
(六)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监督。发挥平台数智化监管作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数、保有量和购置经费,规范管理车辆配备、使用、处置和公务租车等行为,做到全覆盖、应管尽管。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与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遏制公务用车领域的“四风”问题和浪费现象。
主持人: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感谢谭局解答和回应,感谢大家积极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