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24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16件(来电63件,来信153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21件(佛山、惠州各4件,汕头、肇庆各3件,韶关2件,梅州、东莞、中山、阳江、湛江、清远各1件;其中1件同时转肇庆、清远)。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94件(占43.5%),噪声57件(占26.4%),水56件(占25.9%),固废30件(占13.9%),生态破坏24件(占11.1%),农业农村21件(占9.7%),其他21件(占9.7%),土壤6件(占2.8%),海洋4件(占1.9%),核与辐射2件(占0.9%);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0个地级以上市;按数量排序分(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从高到低分别是广州50件,佛山32件,惠州19件,湛江17件,梅州15件,汕头11件,深圳10件,清远、揭阳、云浮各8件,阳江7件,肇庆6件,韶关、中山、茂名各5件,潮州4件,东莞3件,汕尾2件,珠海、江门各1件。
截至9月20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24批共4058件(来电1546件,来信2512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363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17批共2522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105件、阶段性办结661件、未办结756件,责令整改1913家,立案处罚587家,立案侦查14宗,行政拘留9人,刑事拘留37人,约谈186人,问责57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7批226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102件、阶段性办结65件、未办结59件,责令整改105家,立案处罚64家,立案侦查1宗,约谈1人,问责16人(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和边督边改情况请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