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已登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第九批)的通告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已登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第九批)的通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指引(试行)》(发改办财金规〔2017〕571号),我委组织开展了广东省(不含深圳市)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工作。现将已在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完成登记的5支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注销登记的5支基金予以通告。请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履行登记手续,并规范投资运作。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已登记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第九批)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已登记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第九批)
备注:不含政府出资50亿元以上的基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登记)。
编辑:谢燕钰
责任编辑:黎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