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的专门立法,将为广东全面提升“制造业当家”优势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制造业的自动化流水线。图源:南方日报
创新是实现制造业由大到强,增强其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之所在。《条例》提出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制造业企业开放共享,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工程化技术研发攻关、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促进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从法规层面纾解了科技创新投入大、项目研发周期较长、风险较高等实际难题。各地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突破重点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为现代化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产业因“聚”而变,因“聚”而兴,推动产业集聚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条例》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深入实施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五大提升行动”作出具体规定。比如,提出要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和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制造业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加强企业协同合作,促进融通发展。目前,广东已形成八大万亿级产业集群、十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是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最完善的地区之一。在此基础上,各地要立足不同的资源禀赋各扬所长,走特色化之路,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集群化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资源要素的综合保障。广东是制造业大省,工业总量规模、结构质量、动力潜力、优质企业居全国前列,制造业整体实力全国领先。但在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工业用地缺乏保障、亩均效益不高、技术引进受制、招商引资机制不畅等诸多现实问题。体制机制障碍和要素瓶颈该如何打破?《条例》着力强化组织、要素两个保障,明确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要素市场制度,提出采取减少供应层级等措施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向全社会发出广东制造业将“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强烈信号,为制造业企业等市场主体注入一剂“强心针”。各地各部门要主动靠前谋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产业项目推进到哪里,要素资源就跟进到哪里,服务的“及时雨”就送到哪里,形成有利于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良好生态。
本立而道生,纲举则目张。站在新的起点上,全省上下凝心聚力加快制造强省建设,广东高质量发展之路前景可期、未来可待。(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