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人大立法出台条例,是广东以法治护航“制造业当家”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反复强调“一定要把我国制造业搞上去,把实体经济搞上去”;去年视察广东时,殷殷叮嘱广东“要始终坚持以制造业立省,更加重视发展实体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制造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科学擘画了制造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也为促进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制造业是广东经济发展最坚实的根基、最深厚的家当、最突出的优势。广东靠制造业起家,从改革开放之初的珠江水、广东粮、岭南衣、粤家电,到如今走向世界的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无人机、5G手机等,强大的制造业是支撑广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核心力量,并且成就了全国制造业第一大省、全球重要制造业基地的优势地位。制造业没有最强,只有更强。中国式现代化不能走脱实向虚的路子,必须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对于广东来说,必须始终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在新的高度上挺起广东现代化建设的产业“脊梁”。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全球制造业都处于转换发展理念、调整失衡结构、重构竞争优势的关键节点。与此同时,一些国家为了利用其技术优势控制产业链价值链,遏制别国发展,大搞单边制裁、极限施压,干扰全球产业分工,在高技术领域构筑“小院高墙”。在这一背景下,广东制造业提质升级的任务十分紧迫,只有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才能不断提升广东制造业的竞争力,逐渐迈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除了在政策层面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明确了“施工图”,还要从法制层面出台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法规制度,全力护航“制造业当家”。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规定了政府职责和部门职责等,将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法治力量。“支持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之间利用各自比较优势,创新跨区域产业合作模式,推动工业园区合作共建、共担成本、共享利润”“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制造业企业开放共享,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与制造业企业开展合作研发”“支持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现代产业学院,完善项目制、学徒制、工学交替等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条例》涵盖制造业产业发展与平台建设、投资促进与企业发展、要素配置、服务保障等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的内容,比较完整、全面地呵护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将助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务必宣传好落实好《条例》,大力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让更多制造业企业从中获益,进一步夯实广东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基础,有力支撑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
南方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