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围绕规划引领、公共服务、建筑设计、市场监管四大方面提出28条具体举措,旨在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
针对城镇危旧房,《意见》支持“原拆原建、增加公服”的改造路径,由业主自主更新、自筹资金。改造项目可适度增加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以满足厨厕面积标准、补充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满足现行规范的,可按不低于现状水平控制建筑退让、间距、绿地率等指标。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面,继续推广“成片连片、成批集中”模式,联审意见可替代规划许可,免于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同时推动市属国企提供“投资—建设—运营”全链条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