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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再被上海市交通委罚款10万元 此前在京违规被立案调查

2026-04-24 17:00 来源:南方+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官网显示,4月22日,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因“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未按规定备案、投放运营或者回收车辆”被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罚款10万元。今年1月28日,该公司已因同样的问题被罚10万元。

  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法定代表人吴晓龙,注册资本44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电动自行车销售等。

  据央视新闻4月14日报道,近期,北京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依法对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违规超量投放共享自行车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4月7日,北京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依法对哈啰公司进行行政约谈,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4月10日前完成整改,回收未备案车辆。

  4月13日,执法人员复核整改情况,经认定,哈啰公司未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投放车辆,且拒不改正。当日,北京市交通委会同中心城区行业管理部门再次对哈啰公司进行行政约谈,指出哈啰公司违规超量投放未备案车辆,严重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重破坏了北京市共享自行车市场运营秩序,大量挤占城市有限的公共道路资源,性质恶劣,对哈啰公司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其于4月17日前全部回收违投车辆。

  4月15日,哈啰公司公开致歉,并表示已经启动全面整改,连夜增派运维力量,全力恢复重点区域停放秩序。

  “针对我方在北京市共享单车投放管理中暴露的问题以及引发的社会关注,哈啰高度重视并深表歉意。”哈啰公司致歉时表示,哈啰骑行北京分公司在新车置换与跨区域调度中,运力调度及响应效率上存在管理短板,未能将工作做实做细,服务保障方面与市民期待存在差距。对此,哈啰诚恳接受北京市主管部门的约谈与指导,绝不回避、绝不推诿。

编辑:卢绍聪   责任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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