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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常态化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5月6日起可线上申请

2026-04-30 15:52 来源:南方+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工作部署,根据《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穗府办规〔2024〕17号)相关规定,广州市于5月6日起,常态化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工作。

  一、常态化意向登记有哪些特点?

  (一)线上办理、线下协助。主申请人登录意向登记系统即可填写信息、提交申请,无须前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如需协助,申请人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应材料,前往广州安居集团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申请。

  (二)数据核验、精简材料。主申请人提交信息后,系统自动读取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数据进行核对。仅共享数据缺失或对提交信息有异议时,需按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三)一次登记、一年有效。意向登记信息自核对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家庭情况或意向发生变化的,可随时登录系统变更信息。

  二、哪些家庭可参加意向登记?

  符合《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规定条件、有申购意愿的家庭,可由主申请人作为代表提交申请。具体条件涉及户籍、收入、住房状况等,详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的通告》。

  三、如何办理意向登记?

  (一)线上申请。自2026年5月6日起,主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系统(https://lhk.mohurdic.org.cn/880201/index.html),填写家庭情况、购房意向区域、意向户型及价格等信息。

  (二)联网核对。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读取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核对。无共享数据或对读取数据有异议的,申请人需补充提供合法有效材料。核对通过后,登记信息纳入意向登记库管理。

  (三)信息变更。有效期内,家庭信息、意向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或意向区域暂无房源、房源已售罄的,主申请人可登录系统变更信息。到期后如仍有意愿,可重新提交申请。

  (四)窗口协助。如需协助,申请人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应材料,前往广州安居集团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申请。

  四、登记后需要注意什么?

  (一)如实申报。申请家庭需如实填写、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住房保障部门将进行动态核查。

  (二)失效情形。意向登记信息在以下情形发生次日起失效:①经核查不通过的;②主动放弃意向登记的;③在本市已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④在所填意向区域内,有项目可申购但未提出或放弃申购的;⑤未在1年有效期内更新确认信息的。信息失效后,家庭可重新申请意向登记。

  五、意向登记后,如何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一)完成意向登记后的家庭,可关注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通告,按届时销售通告要求登录申购网站进行申购。意向登记情况、时间先后不影响具体项目选房顺序。

  (二)如需了解详情,可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gz.gov.cn/)查看通告及附件。

编辑:卢绍聪   责任编辑:刘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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