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再加码!
近日,广东金融监管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联社印发《深化金融支持广东现代化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百千万工程”实现五年显著变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完善金融服务机制、丰富金融产品供给等四个方面,提出13项具体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更加精准高效支持现代化农业产业发展。
《方案》明确,力争“十五五”期间,广东辖内涉农贷款余额突破3万亿元,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达到8000亿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达到2000亿元,推动县域存贷比、农户贷款余额、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及保障深度显著提升。
在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方面,《方案》提出,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围绕丝苗米、荔枝、陈皮、化橘红、优质生猪、生蚝、金鲳鱼等广东特色农产品,打造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并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范围,支持特色农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同时,鼓励对经营良好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整体授信和保险保障,支持强村公司发展特色农文旅、绿美生态等产业,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增收。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方案》提出,依托省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动农业农村、供销等部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归集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经营状况、购销结算等信息,建立涉农金融服务专题数据库。通过“线上跑数”与“线下跑街”相结合,提高涉农主体信用评价和融资对接效率,并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政策性银行转贷款等政策,降低涉农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在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方面,《方案》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特色支行、普惠金融服务点建设,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延伸金融服务,推动千名支行行长、万名客户经理深入乡村振兴一线。同时,建立伙伴银行保险服务机制,通过金融特派员、常态化走访等方式,精准对接农业经营主体需求,深化“信贷+保险+担保”协同,发挥乡村振兴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作用,增强涉农主体融资能力。

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方案》鼓励银行机构围绕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开发专属信贷产品,扩大首贷户和无还本续贷服务覆盖面,探索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将土地经营权、农房、林权等确权资产及预期收益纳入综合评价。同时,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和覆盖农业生产、仓储、运输、质量安全等环节的综合保险产品,并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供销社社有企业等发展供应链金融,提高产业链上下游经营主体融资便利度。
广东金融监管局表示,将以深化“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为抓手,推动金融服务进一步融入农业生产、流通和经营全过程,促进涉农金融服务扩面增量、提质增效,为广东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和“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提供金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