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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局联合多部门发布台风预警提示:客运船舶需落实交通管制措施

2026-07-02 17:25 来源:南方+

  根据气象部门监测预报,7月2日11时,热带低压中心位于海南省万宁市东偏南方向约250公里的南海中部海面上(北纬17.8度、东经112.5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7级(15米/秒),预计12小时内加强为编号台风,未来几天给广东带来严重风雨影响。

  为保障海上人命安全,7月2日,广东海事局、广西海事局、海南海事局、深圳海事局联合发布台风预警提示:

  1.请各航运企业、船舶和海上作业人员要密切关注海上气象预报,严格按照各自防台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响应,提前落实防御措施。

  2.港口码头作业单位要合理安排船舶离泊计划,根据台风动态,推演分析船舶未来位置可能处于台风发展路径影响范围的时间点,倒推离泊时间,督促尽快完货离港。

  3.在航船舶要与台风中心保持有效安全距离,避免驶入台风中心或台风“右半圆”、台风8级及以上风圈影响范围。当船舶航行处于台风“右半圆”时,采用与台风前进路径垂直的航向,以船艏 15°—20°顶风,全速驶离台风中心;当船舶航行处于台风“左半圆”时,以船艉右舷15°—30°受风舷角受斜顺风,全速驶离。

  4.客(渡)运船舶要严格落实交通管制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5.海上施工船舶(无动力施工船、风电施工船舶、大型海工船舶、重点工程施工船舶等)、危险品船、易流态化货物运输船、起重船、中小海轮、涉砂船舶、海钓船舶、海上休闲娱乐船艇等重点船舶要提前制定防风措施,落实避风水域,必要时按规定提前撤离人员,严禁冒险航行和作业。

  6.各涉海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动态监控,及时处置海上突发事件。

编辑:卢绍聪   责任编辑:刘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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