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例,案例发布集中反映了广东法院在维护国家安全、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平安广东和法治广东建设的司法实践和探索,这既是对过去一年广东省法院系统工作的全面总结,也是广东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体现。
法者,治之端也。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此次广东发布的十大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多个审判领域,涉及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保障疫情防控秩序、护航创新驱动、打击网络传销犯罪、保护环境资源、破产制度改革等内容。涵盖范围之广,社会影响之大,彰显着法治广东建设的巨大成就。
法治建设的最终落脚点,就是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纵观广东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类占了极大比重。黄明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林镜泉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暨附带环境公益诉讼案,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与李健铤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依法惩治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决捍卫,也真真切切温暖了民心。
透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例的作为,我们看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广东的生动实践,看到了广东加快法治建设脚踏实地的行动。立足广东实际加强地方立法,使“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的步伐更加铿锵有力;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把该管的事管好,把该放的权放足;加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让广大公民“明法于心,守法于行”……这一系列生动的实践,使得法治广东建设有声有色,不断为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法治建设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极其重要,对于一个地区的发展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之所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领头羊”,除了经济领域的大胆改革和敢为人先,也在于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有力护航。新时代广东肩负新使命,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让法治思想厚植岭南大地,让广东开出“法治之花”“发展之花”。(南方网高永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