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出公告:深圳市气象台于9月2日8时15分将台风红色预警信号降级,全市范围内解除“五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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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通告:鉴于台风“苏拉”对我市影响减小,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日8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自9月2日8时解除“五停”指令,全市范围内全面“五复”(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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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通知: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日9时起,除渔业船舶、渔排作业人员、海上施工作业船舶、沿海旅游景区管控措施维持不变外,终止防台风“苏拉”“五停”指令,实施“五复”(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复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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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惠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惠州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日9时将防风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中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9月2日公告,中山市气象台于9月2日8时16分将台风红色预警信号降级。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2023年9月2日8时30分在全市范围内解除“五停”(停课、停工、停业、停市、停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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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3年9月2日10时30分起,解除中山市全域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此外,全市公交线路有序恢复营运服务(部分线路可能因天气、路况等需临时绕道或调整)。
9月2日,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公告,鉴于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对汕尾市的影响逐渐减弱,市人民政府于9月2日8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经市政府同意,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9月2日8时起解除全市防台风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五停”措施。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决定自9月2日10时起解除汕尾市全域高速公路及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部分路段交通管制措施,恢复道路正常通行。
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台风“苏拉”已逐渐远离我市,于9月2日8时00分将防台风应急响应降为III级,同步解除全市交通管制措施,公共交通有序恢复运行,有序组织复课、复工、复产、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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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发布、东莞发布、惠州发布、中山发布、汕尾发布、珠海政府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