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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区推出首批28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这类人可申请

2024-12-05 15:33 来源:南方网

  12月5日,韶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韶关市区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

  据介绍,为加快解决城市新市民(异地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口)、青年人(新就业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个人)基本居住需求,2024年11月1日,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制定印发《关于韶关市区(浈江区、武江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并在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韶关蓉城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景。图片来源:韶关头条

韶关蓉城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景。图片来源:韶关头条

  首批288套可拎包入住

  政府组织配租的房源租金8折

  据介绍,韶关市2022年启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市区目前首批推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共288套,分别为位于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南路国投江南公寓78套和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新城芙阳路蓉城花园210套,均为两房一厅户型,面积75平方米左右。目前该批房源已完成室内装修工程,承租人申请通过后可直接拎包入住。

  由韶关市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80%比例计收;社会主体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评估租金的90%。此外,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承租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韶关市两区内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将定期复核承租人资格

  据介绍,韶关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在浈江区、武江区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虽有自有产权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新市民(异地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口)、青年人(新就业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个人)。

  此外,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定期对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个人(家庭)进行核查,主要复核个人(家庭)名下产权住房、是否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情况等,若发现承租人不符合继续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将取消保障资格。

  先到先得

  线上线下均可申请

  据介绍,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家庭)和单位整体租赁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可采取窗口或网上申请方式进行承租,窗口申请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或者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窗口申请,网上申请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韶关市页面,进入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

  关于申请材料,个人(家庭)名义申请需提交申请对象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市区保障房申请授权与承诺书。单位整体租赁申请需提交整体租赁申请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和整体租赁保租房申请人员明细表。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何敏辉

编辑:吴潜之   责任编辑:杨格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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