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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权益保障有了新途径!

2024-12-25 22:41 来源:南方网

  近日,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与汕头市总工会、汕头海事局、汕头市人社局、汕头国际海员俱乐部联合建立的“汕头船员权益保障中心”举措,入选了“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第二批复制推广改革创新事项清单”,这一举措此前被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采纳载入《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构建涉船员纠纷多元解纷机制,营造全社会尊重、关爱船员的良好环境,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与汕头市总工会、汕头海事局、汕头市人社局、汕头国际海员俱乐部等单位,经多轮商讨筹备共建的“汕头船员权益保障中心”于今年6月25日揭牌成立,该举措获工人日报、学习强国等媒体关注报道。

  自成立以来,在各方携手努力下,“汕头船员权益保障中心”解决了多起涉船员纠纷,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得到社会各界和上级部门的高度认可。今年12月,广东省自贸办以“船员权益保障中心”创新经验,要求广东省各地作为复制推广改革创新事项,探索构建船员权益保障服务站,打造船员权益保障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各部门在劳动保障、船员管理、调解仲裁等方面的优势资源与力量,为化解船员权益保障纠纷提供更公正、更便捷、更高效、低成本的服务,维护船员、船东合法权益。

  未来,广州海事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1+6+N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守正创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举措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全力服务和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助力打造海上新广东贡献力量。

  来源:“广州海事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倪仕轩   责任编辑:陈雨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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