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省医保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署,广州市医保局、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携手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特别推出医保优待新政策!
即日起,已参加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可在原有普通门诊选点基础上,自愿增加选定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为第二个普通门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这意味着,您可以多一个定点门诊享受更加便捷、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
【适用范围】 已参加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
【可选医院】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门诊楼(1号楼)1楼优待对象服务台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
联系电话:84190722、18929569804(正常上班时间)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流程:
(一)携带证件:前往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门诊楼优待对象服务台,准备好您的优待证、身份证及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二)审核确认:医院工作人员将核实您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状态及退役军人/优抚对象身份(持有优待证)。
(三)成功选点:确认无误后,即刻为您办理优抚对象门诊选点手续。
(四)享受待遇:选点成功后,您在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就诊时,即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优待
一、优待对象
具有中国户籍的下列人员:
1.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配偶、父母或抚养人、子女);
2.退役军人及其家属(配偶、父母或抚养人、子女);
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或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优待项目
(一)门诊、住院医疗费减免项目: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后,自付部分可享受以下减免。对于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医疗补助的优抚对象,则在享受上述政策和补助后,再享受以下减免。
1.门诊诊查费指通常所说挂号费;医疗费包括诊查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等。
2.门诊医疗费减免每人每年累计最高限额2000元;住院医疗费减免每人单次最高限额3000元,全年累计最高限额10000元。
(二)健康体检费减免:选择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体检可按以下比例享受以下体检费减免。
注:以上体检费减免每人每年享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