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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被骗婚致七旬老人失去“五保”,司法救助伸出援手

2024-10-11 16:39 来源:南方网

  10月11日,记者从江门鹤山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密切关注农村地区孤寡老人的司法救助线索,发现75岁的曾某因被骗婚丧失“五保户”待遇,实际无配偶无子女,寄居在其弟弟的杂物房,补助仅能维持日常生活所需,因患有严重疾病需治疗,陷入经济困境。

  深挖救助案源

  75岁的曾某30多年前被骗婚,有婚姻登记却没有实际婚姻。鹤山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在办理曾某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监督案时,发现申请人曾某目前生活面临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控告申诉部门在收到救助线索后,经调查核实,发现曾某被骗婚姻登记几十年,现已75岁,年老体弱,无经济收入,实际无配偶无子女,身患多种疾病,属于特困人员,也是边缘易致贫人群。

  检察官联合派驻基层检察室走村入户开展调查,依托“1+6+N”平台与当地村委会充分沟通交流,迅速收集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等。对需要其他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该院主动与有关单位对接协调,方便不熟悉办理流程、文化程度不高的被救助人尽快备齐和完善申请材料。

  多元救助提升救助质效

  该院积极推进多元协同救助帮扶,主动联系曾某居住地的村委会,在相关部门采纳检察建议撤销虚假结婚登记后,第一时间商请村委会充分考虑曾某年岁大、文化水平低的情况,帮助其准备并递交重新申请“五保户”的资料。

  该院持续跟进曾某“五保户”待遇恢复办理情况,及时沟通协调办理流程,协助解决申请材料出现的问题,商请民政部门加快办理进度,在予以司法救助后的次月就已恢复其“五保户”待遇,晚年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以司法救助带动社会救助、以一次救助带动长期关怀。针对曾某目前居住的房屋是其弟弟修建的杂物房,房屋狭小光线暗淡,居住环境较差,检察院将曾某居住情况通报当地政府、民政部门、村委会,协调共同做好救助帮扶工作,改善其居住条件。

  变“案后因访救助”为“案中同步救助”,变“上访救助”为“下访救助”,检察机关及时伸出援手予以司法救助,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谢谢检察院!”接过司法救助金的曾某热泪盈眶。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张菲菲

编辑:朱文婷   责任编辑:陈雨昀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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