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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要求女性已婚已育?5家用人单位因招聘存性别歧视被起诉

2024-04-24 16:54 来源:南方网

  4月24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并公布多起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记者留意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上级院部署的“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该辖区内5家用人单位在网络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含有“要求20-45岁男性”“女性要求已婚已育”等明确限制性别、生育状况的网络招聘信息,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于2023年4月4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广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简称“某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行政机关负有监管职责。2023年4月6日,某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引导用人单位对招聘信息中影响平等就业的相关内容进行删除或者更改,健全网络招聘服务监管机制,加大对辖区内网络招聘网站的监管力度,增强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意识。

  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积极开展整改工作,责令涉案单位及时整改,删除性别歧视性等岗位要求,涉案单位现场予以修正。同时制定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工作方案,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25份,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重点围绕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快递送货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巡查用人单位600余家,涉及4.8万余人。

  收到行政机关书面回复后,某区检察院开展跟进监督,核实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确认相关招聘信息已经删除。2023年4月27日,某区检察院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联签《关于建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协作机制工作意见》,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在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保障和维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平等就业、获得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

  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利不仅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男女平等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广州市某区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激发行政机关监督执法主动性,有效阻断歧视性招聘信息的发布,推动相关行政机关联合开展劳动用工巡查检查,联签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协作配合机制,充分释放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蓬勃活力,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小殷 见习记者 王子瑜

  通讯员 穗检宣

编辑:陈海敏   责任编辑:林涛   校对:赖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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