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明确自11月1日起将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店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财政等部门。这一新政赋予地方政府更大自主权,支持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免税店布局。根据政策,口岸出境免税店内销售的进口商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国产商品则实行退(免)增值税、消费税。
新政出台后,广东省财政厅迅速行动,组织各地研究口岸出境免税店设立需求,积极推动增设新店。12月4日,经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共同批复,同意设立两家出境免税店:一是在广州市南沙邮轮母港口岸新增出境免税店,旨在提升邮轮旅客出行体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邮轮产业发展;二是同意经营协议即将到期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2航站楼出境免税店继续设立,支持客流密集、经营情况良好的口岸免税店稳定运营,促进出入境旅客消费。
此次批复后,广东省口岸进出境免税店总数增加至52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新增免税店将为广大通关旅客提供更便利的购物选择,降低旅客在粤购物成本,进一步将广东出入境人流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消费增量。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动相关地市做好免税店开业运营工作。同时,将支持免税店拓展线上预订服务,引进更多广东特色品牌产品进入免税销售渠道,并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主题购物场景,持续增强免税经济发展活力,助力广东消费提质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