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充值后不能退款咋办?
别急,消委会来调解!
2023年11月
消费者李女士
向广州某健身公司
交纳3880元用于学习舞蹈
双方签订合同,办了年卡
年卡期限至2024年11月14日
办卡初期
李女士坚持每天
到该健身公司学习舞蹈
但后来因身体出现了问题
做完手术后
李女士多次与商家沟通
表示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学习舞蹈
要求退款
但是,商家均以合同内有
“……入校,学费不退不换”
或“可转卡”等为由
拒绝李女士请求
多次协商无果
李女士于近日向白云区消委会投诉
接诉后
白云区消委会大源分会
迅速核实相关事情发展及缘由
并组织调解
起初,商家手握双方已盖章及签名的《会员入会合同书》坚称自己并无过错,并以合同内“……入校,学费不退不换”及年卡已过期为由拒绝退款。
白云区消委会大源分会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和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等,对商家释法明理,指出消费者是因疾病,并非主观故意不履行合约,劝导商家积极化解该起消费纠纷。
最终
商家同意退款
向李女士退回余款2328元
收到退款后,李女士主动撤诉
广州市场监管
提醒广大消费者
冷静看待预付款消费模式,切不可被经营者“办卡有折扣、有优惠、有赠送、更划算”等宣传话语迷惑;
同时,应提高法律和证据意识,付款前仔细了解合同约定具体内容,明确退款条件,保留好双方磋商的证据和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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