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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延用至2029年7月31日

2024-07-03 17:05 来源:南方网

  7月3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宣布将目前施行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教考〔2019〕18号)延用至2029年7月31日。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施行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于2019年7月。《办法》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开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和外语考试结束后开考,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在分值和成绩呈现方面,《办法》规定,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5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呈现。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合格/不合格”或等级呈现。物理、历史以卷面分呈现并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呈现并计入考生总成绩。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林涛

编辑:卢绍聪   责任编辑:林涛   校对:陈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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