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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健康促进与教育规定(草案)审议通过

2024-11-01 21:48 来源:南方网

  11月1日,16届84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健康促进与教育规定(草案)》(简称《草案》)。

  《草案》是全国首部以健康促进与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地方立法,提出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加强虚假健康知识监管、重点人群健康促进与教育等要求,对推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康科普资源库、健康科普专家库

  不得发布传播缺乏科学证据的健康信息

  根据《草案》,政府部门要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明确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并将每年10月第三周定为广州市健康教育周。

  《草案》提出建立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包括健康科普资源库、健康科普专家库及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其中,健康科普资源库,将为居民提供优质健康科普资源服务。根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将支持健康科普资源库从业人员创作健康科普作品,并将优质健康科普作品在健康科普资源库进行共享。

  健康科普专家库,将为健康科普政策制定、健康科普信息开发和健康科普知识传播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

  《草案》还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健康科普信息平台,将健康科普资源库和专家库纳入平台管理,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规范健康科普知识传播活动。

  为防范虚假健康信息发布和传播,构建清朗的健康信息传播环境,《草案》明确,健康信息要内容完整准确,具有可靠的科学证据,符合现代医学进展与共识。不得发布、传播与事实不符、缺乏科学证据的,扰乱医疗卫生管理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虚假健康信息。

  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

  每学期至少安排6个课时健康教育

  为实现健康促进与教育覆盖“全人群、全周期”的工作目标,《草案》突出重点人群健康促进与教育重点,实现“大群体”和“特殊群体”健康共同促进。

  《草案》聚焦医患和未成年人,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中的责任,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实施本单位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针对本辖区内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等,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

  市教育部门要完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将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养水平纳入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中小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中每学期安排不少于6个健康教育课时,鼓励开展户外健康教育课。

  《草案》突出妇幼健康和婚育健康教育重点,规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等主体开展妇幼健康和婚育健康教育工作的职责。

  根据《草案》,卫健部门将积极推进以母婴安全、出生缺陷防治、儿童健康、乳腺癌宫颈癌防治等为重点的妇幼健康行动。同时,鼓励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妇幼保健特色专科。

  《草案》关注老年人群体,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

  相关部门和组织应将向老年人开展保健知识科普、虚假健康商品和服务识别等健康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对健康商品和服务虚假宣传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张菲菲

编辑:倪仕轩   责任编辑:林涛   校对:陈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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