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广州法院司法公开标准体系制定阶段性成果”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目前广州法院已完成标准体系框架构建及首批23项标准初稿的制定。
开展司法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司法公开办主任吴翔在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广州法院坚定做实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率先启动司法公开标准体系制定工作,成功走出一条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的“广州路径”。
据了解,司法公开标准体系包括基础标准、业务标准、安全标准、管理标准等四大体系40条标准。标准体系对每条司法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分类,引入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信息从生成到销毁的追踪和管控。
针对不同对象,标准体系还设置了差异化的公开标准,平衡维护公众、企业、科研机构等主体对信息获取的需求,建立“负面清单+双审查”机制,破解公开范围界定难题。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标准体系的颁布将增强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性。除法院主动公开的司法信息外,公民、法人、诉讼主体以及其他组织可以向广州各级法院申请获取相关司法信息,推动司法信息从被动式公开转变为互动式公开。法院公开的司法信息除了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信息外,还包括在公共媒体和法院线下平台公布的信息,以及通过庭审旁听、新闻发布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活动公布的信息。
标准体系如何在司法公开与隐私保护之间取得平衡?广州法院建立司法公开信息“生成-编码-审查-处理-发布-监管-销毁”等管控机制,运用数据分类分级、脱敏隐名等方法,实现司法透明度与信息安全双提升。
接下来,广州法院将继续开展标准体系制定及申报工作,争取年内实现40项标准全覆盖,为全国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提供可复制“广州样本”。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
通讯员 谢君源 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