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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收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万余!广州南沙法院发布《白皮书》

2024-08-27 22:10 来源:南方网

  “参与审理涉港案件,我感受到内地司法体系的严谨和专业。南沙法院的设施设备非常先进和现代化。”来自香港地区的人民陪审员欧志浩说道。

  8月27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发布《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工作白皮书(2019.1.1-2024.7.31)》(以下简称《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并组织参与发布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法院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智慧法庭旁听了一宗涉港商事案件的庭审,欧志浩作为南沙法院新任人民陪审员参审该案。

  快马加鞭未下鞍。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印发5周年,5年来,南沙法院始终紧跟时代步伐、聚焦发展大局,着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今天,南沙法院发布的《白皮书》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答卷。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

  提升涉外司法国际公信力

  《白皮书》显示,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南沙法院共新收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含归口案件)10152件,审结10378件。其中,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数占较大比重。

  从涉及地域看,南沙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涉及包括美国、加拿大、马来西亚、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69个国家及地区。

  一连串数字的背后,是依法平等保护得到中外当事人的广泛认可,是涉外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优势深入人心,是司法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不断提升的有力印证。

  “参加今天的发布会,让我感受到南沙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的专业高效,我觉得今天发布的这份《白皮书》也是法院落实《南沙方案》的最佳体现之一。”广州市人大代表胡颖华说道。

  探索高效化解跨境纠纷“南沙模式”

  为助力湾区融合发展按下“快进键”

  在广州读书的香港大学生小林,内地求学期间购买了某培训公司的计算机课程。该公司收取学费后未如约提供线下课程,经多次协商后拒不退费,于是小林诉至南沙法院。

  该案中,南沙法院依照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确定跨境教育培训合同的准据法,认定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支持了小林主张退还培训费及利息的诉讼请求,切实维护香港大学生参加内地培训的合法权益。

  常年往返于香港和广州两地的香港居民邓先生则因一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来到南沙法院。

  考虑到邓先生是香港居民,经办法官决定采用“内地+香港”调解员“双调解”模式对双方开展背靠背调解。经过沟通,调解员发现双方对所称“态度恶劣”及“赔礼道歉”存在认识偏差。

  基于此,两位调解员引导双方将矛盾焦点从“道歉”问题转向交通事故本身,结合香港和内地不同诉讼理念、生活习惯等与当事人深入交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双调解”正是南沙法院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效化解跨境纠纷的“南沙模式”之一。

  《白皮书》显示,南沙法院吸收借鉴域内外先进调解理念和调解经验,探索聘任65名港澳台以及外籍特邀调解员,其中外籍特邀调解员6名,增聘3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为特邀调解员,覆盖数十个专业领域,涉及10个国家及地区。

  创新粤港澳司法规则衔接

  破解域外送达、法律查明等难题

  南沙法院当天发布的《白皮书》指出,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合同纠纷送达、管辖及法律适用争议增加是目前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之一。对此,南沙法院尝试从不同角度开展创新探索、力争打破瓶颈。

  2023年底,南沙法院审理了一宗涉港合同纠纷案。按照常规送达程序,如需通过司法协助送达,完成案件材料的送达工作至少需要近半年时间。

  为协助案件送达,提高审判效率,原告代理人向法院申请委托其向被告公司送达。

  根据送达改革试点文件,通过诚信告知、效力审查等一系列程序,南沙法院审查同意原告申请并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了委托送达手续,仅用了十一天就完成了涉港送达。

  该案是南沙法院借鉴香港当事人主义诉讼规则,创新出台委托当事人送达改革试点相关文件以来,委托当事人完成涉港民商事案件送达的又一成功经验。

  同样,面对域外法查明难、适用难,从《白皮书》中可以看出南沙法院采取了一系列实招、硬招——出台《域外法查明与适用规程》,与华东政法大学、“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广州)中心等合作,充分发挥香港专家咨询委员作用,配置香港、澳门相关法律汇编资料,积极参与广州中院“域外法查明通”平台建设,完善法官自主查明、第三方机构查明和专家辅助查明的多路径查明模式。

  南沙法院综合审判庭(涉外审判庭)庭长赵丽表示,为进一步深化司法规则机制“软联通”,法院已陆续开展诉前管理、类案辩论、证据开示、属实申述、律师调查令、交叉询问等一批港澳规则衔接探索,逐步形成司法规则衔接体系。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小殷

  通讯员 黄务贤 王君

编辑:陈雨昀   责任编辑:林涛   校对:陈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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