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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成立 三份文件探索跨境纠纷解决新路径

2026-02-04 16:14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2月4日,广州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广州国际商事法庭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内设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国际商事专业审判机构,专门管辖涉外商事案件。

  据了解,广州国际商事法庭是我国设立的第19个国际商事法庭,将为共建“一带一路”、湾区建设和南沙开发等重大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当天,广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法庭的成立背景、主要职能与管辖范围,并发布了三份配套文件。

  三大配套文件厘清跨境纠纷解决路径

  发布会介绍,广州国际商事法庭的管辖范围涵盖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涉外调解协议确认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及裁定的审查案件以及可以由广州国际商事法庭管辖的其他案件。

  发布会上,广州中院同步公开了《广州国际商事法庭规程》《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广州法院国际商事纠纷调解规则》三份配套文件,为优化国际商事审判机制、提升案件管辖效能、完善多元解纷体系提供指引。

  其中,《广州国际商事法庭规程》涵盖了法庭运行的9项核心机制,将“授权见证通”“域外法查明通”“涉外送达集成创新体系”等具有广州特色的创新机制纳入其中。

  《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通过排他性管辖约定明确国际商事争议的管辖权,细化法律适用、送达方式等内容,让跨境争议解决更具可预期性。

  《广州法院国际商事纠纷调解规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国际商事纠纷的调解规则,将港澳特邀调解员纳入委托调解体系,明确当事人可进行在线授权委托,为跨境争议提供了高效、低成本的解决路径。

  新法庭为重大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支撑

  据了解,除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外,中国已设立个18个国际商事法庭,其中2个由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分别位于深圳和西安,其余16个地方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覆盖了长三角、成渝、福建、海南等对外开放重点区域。

  自2005年起,广州中院便成立审判庭,集中管辖涉外商事案件。回顾过去20年,广州法院锚定“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的目标持续迈进。近五年,广州法院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96万件,当事人跨越全球七大洲、150多个司法管辖区。

  广州国际商事法庭成立后,将进一步构建国际商事审判专业化体系,持续破解涉外送达、域外法查明、跨境取证等制约涉外审判提质增效的难点,全面推动跨境诉讼服务的便利化。

  当前,广州企业“出海”业务不断增长。广州国际商事法庭还将完善海外利益司法保护机制,回应市场主体的跨境司法需求,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的司法应对体系,服务企业海外经营合规建设。

  接下来,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将开展实践探索,为共建“一带一路”、湾区建设和南沙开发等重大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陈榕   责任编辑:林涛   校对:赖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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