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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凌晨!广东一男子酒后干这事,被拘了→

2024-05-24 20:16 来源:南方网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

喝醉了,断片闹笑话事小

危及到生命安全,触犯到法律

那事儿就大了


5月12日凌晨3时许

东莞市茶山镇超朗村一出租屋

室外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突发火灾

119指挥中心接警后

迅速调派救援力量前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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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

发现起火的电动自行车

正处于猛烈燃烧状态

并引燃了周边堆放的

木材、电子机(废弃)等可燃物

所幸救援人员处置及时

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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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

经勘查发现

此次火灾事故系人为所致

且涉嫌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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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东莞市消防救援茶山大队依法将该案件

移交给东莞市公安局茶山分局处理


经法制审核

东莞市公安局茶山分局

决定对该案件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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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犯罪嫌疑人麦某某交代

事发当晚

他喝了1小瓶白酒和6瓶啤酒

路过事发地时

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

用打火机点燃了电动自行车上的雨衣

并离开现场步行回家

引发了火灾

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放火罪

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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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纵火

不仅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也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阿消再次提醒

饮酒要适量,切勿贪杯

遇到问题也要学会

平复情绪,理性应对

千万不要借着酒劲

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哦~

  来源:广东消防

编辑:卢绍聪   责任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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