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质量监测督导评估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质量监测督导评估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20-37626849;传真:020-37626849。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