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四个环节作出系统部署。《意见》作为系统部署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首个中央文件,将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纳入新时代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的大局中进行谋划,既为社会工作服务事业带来发展机遇,也对队伍建设的体系化、制度化、长效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把握《意见》,关键要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理解“专业人员队伍”的战略考量。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强调基础性队伍建设与专业社会服务。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社会工作部成立以后,新时代社会工作格局不断拓展、工作领域持续延伸、功能定位日益丰富,队伍层次建设也进入由数量转向质量的提升。此次《意见》进一步聚焦“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围绕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组织实施作出系统安排,已不是单纯意义上的人才培养,而是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内部专业层次、岗位体系和发展机制等结构优化的系统部署。
随着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持续拓展,基层社会需求更趋多样化、治理场景日益复杂化,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需要形成更清晰的层次结构、更完整的能力梯队和更稳定的岗位支撑。从这个意义上看,《意见》的出台标志着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建设正由过去相对分散的探索,进入更加系统推进、整体赋能的结构优化新阶段,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服务国家战略、增进民生福祉、助力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展现更加有力的作为。

《意见》描绘了未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新图景,就是在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统筹下,扎根基层治理,拓展并协同服务领域,链接与整合社会资源,立足中国自主知识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这一深层次的制度设计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新动向。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专业服务能力建设的统一。《意见》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放在培养工作的首位,提出了建设一支听党话跟党走、本领强业务精、有情怀讲奉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同时,提出了新时代社会工作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面向群众服务基层、坚持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基本要求。社会工作不是政治引领与专业方法各行其道的“两套逻辑”,也不是治理与服务彼此分离的“两张皮”,而是在党的领导下,把政治方向、群众工作和专业方法贯通起来,把联系服务群众、回应实际需求、参与基层治理统一起来,在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能力中实现思想政治引领与职业化建设的辩证统一,从而为广东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和专业支撑。
二是社会工作的功能重心由传统帮扶救助拓展为服务与治理的协同推进。民生服务是社会工作的基本领域,新时代社会工作通过把专业服务嵌入社会治理中,在服务中增进联系、在治理中体现服务,促进社会关系修复、提升群众主体性,进而形成社会协同的良好氛围。对此,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既要解决个体困难,又要通过需求梳理、群众动员、资源整合和社会组织培育,把分散的需求转化为共同议题,把服务对象逐步转化为参与治理的主体。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则由“回应问题”进一步转为“重建关系”“培育参与”“促进协同”等。
三是以重点领域突破与区域协同创新来促进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意见》把职业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明确提出在社区治理、乡村治理、信访工作、新就业群体服务、职工帮扶、青少年事务、卫生健康、老龄和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多个领域,逐步明晰职业任务与岗位标准。做好广东社会工作也要从较为笼统的综合服务,走向具体场景、具体对象和具体问题的专业化深耕,这不仅是服务领域的增量拓展,更是适应社会结构变化、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场域。从区域协同看,粤港澳大湾区具有较好的实践基础和区域优势,可以把区域协同优势转化为重点领域的创新优势,把地方探索上升为更具示范意义的制度成果和服务标准。
四是专业力量的岗位承载和作用实现方式由单一渠道走向多元配置。《意见》明确提出多渠道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社会组织、有关企业、机关单位和基层服务平台等,根据实际需要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这一部署的意义,在于为专业力量进入不同治理场景和公共服务场域提供了更加稳定、更加多元的制度载体与资源供给,促使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更有效地发挥专业作用。对广东社会工作而言,关键不是“有没有岗位”,更在于能否形成多元吸纳、平台支撑、资源协同相互配合的岗位承载格局及资源拓展的视野。如社区运营过程中,社会企业的支持、基金会与慈善会的项目资助等,都将成为重要的资金来源,因此社会工作力量也要从单纯的项目执行角色,逐步向资源整合、平台协同和社区共同体建设等综合性角色拓展。
五是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将成为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意见》强调要加强对新时代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提升成果转化利用水平。社会工作专业发展既不能照搬外来概念,又不能局限于经验层面的零散累积,必须在持续回应现实问题、总结实践经验及服务国家大局中,推动社会工作知识生产从“经验描述”走向“理论提炼”,从“项目总结”走向“方法建构”。广东省委社会工作部自成立以来,积极推动在特大城市基层治理、未成年人保护、新就业群体服务、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服务协同发展等方面,已积累了一批富有深度的实践探索,也为形成本土社会工作自主性知识体系提供了重要实基础。

《意见》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框架,需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在培养端,应把专业教育与继续教育作为“双轮驱动”,把“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抓手,把更多实践教学、场景训练、案例教学等嵌入人才培育的全过程,推动“产学研”从一般合作走向常态机制。目前,广东高校已形成从专科、本科、硕士到博士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养体系,未来应突出质量导向、实践导向、岗位导向,透过场景塑造、行动赋能,运用价值重构路径与多元行动策略,探究“政产学研用的合作性知识生产”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紧密对接,甚至适度超前。
在使用端,应进一步提升专业力量嵌入基层治理场景的深度,推动服务从“末端供给”向“过程介入”拓展,在回应个体困难中注重组织动员、关系协调、风险预防与资源链接,从而在服务中培育群众的参与,在协同中提升治理效能。
在评价端,应建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综合能力建设指标,结合不同服务领域的差异化评价体系,在既有经验评估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专业人员的过程性与发展性评估导向,开展动态监测,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退”考核机制。
在激励端,应把“合理确定薪酬待遇”作为稳定队伍的基础性工程,尝试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职业分级与晋升管理办法,制定专业人员福利待遇、评价服务绩效和激励中高级社工的政策指南,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从零散化走向系统化、标准化。应完善荣誉激励、成长激励、项目激励、研究激励等组合政策,让基层一线和重点领域的专业人员更有获得感、成就感、荣誉感,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专项保险,如深圳市建立了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互助关爱基金,形成愿意来、留得住、干得好的正向循环。
总的来看,《意见》回答的是新时代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如何建、如何用、如何强”的问题。对广东而言,既有先行探索的实践基础,也有深化突破的广阔空间。通过把专业力量真正建在基层、沉到一线、用在现场,把制度设计落到岗位体系、能力建设与评价激励的闭环运行之中,切实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成果,更好转化为联系服务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扎实成效,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广东实践贡献更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