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姚瑶 通讯员/叶芷晴)8月30日至31日,江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江门市侨乡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进行初审。条例一方面突出“侨”特色,拟明确促进广府菜向市外、省外或者境外发展的路径;另一方面在省条例提出建立跨行政区域协作机制基础上,细化建立侨乡广府菜传承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解决跨区域或跨部门的重大事项。
江门五邑物产丰茂,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米袋子”和“菜篮子”,也是“世界名厨之乡”。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中林介绍,多年来,当地传统广府菜吸收中外美食元素和制作技艺,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侨味美食。如何传承发扬具有侨乡特色的广府菜,成为条例制定的重点。
对此,条例专款明确交流与发展的具体措施,拟提出相关部门应当组织企业和个人参加有关招商会、交易会、博览会、美食节或者海外华侨华人名师名厨交流会等活动,促进本土饮食文化与外来饮食文化交融发展。
同时,条例拟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院校、企业开展一系列活动,促进侨乡广府菜向外发展。
在激发广府菜特色餐饮产业内生动力方面,条例聚焦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拟制定多条针对性条款。例如,条例特别在发展本土食材方面着墨,拟提出有关部门应当引导乡村振兴资源投入侨乡广府菜原辅食材种植、养殖生产供应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提高原辅食材产业发展和市场供给。条例还特别提出,要扶持陈皮、大米、鳗鱼、马冈鹅、茶叶、禽蛋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和杜阮凉瓜、台山蚝、恩平簕菜等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
此外,为更好协作解决广府菜传承发展中的问题,条例拟指定相关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更好贯彻落实各级有关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方面的工作部署,并共同制定工作规划,推动解决跨区域或跨部门等事项。联席会议可以邀请行业组织、技术专家、生产经营者、消费者代表等列席会议,发表意见,集思广益。
至此,围绕促进粤菜发展的省条例和五市条例均已完成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