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新闻频道消息,2月14日,田东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一未成年女子在田东高速服务区被人胁迫急需解救。
民警调查得知,被解救的女孩小苦今年16岁,其父母在没有经过她同意的情况下,将她许配给当地男子,并收了26万元彩礼,无力反抗的小苦选择了出逃广东打工。男方为了找回小苦,带上家人朋友奔赴广东,强行将小苦从工厂宿舍拉回四川老家。途经田东县高速路服务区时,小苦以要上厕所为由,紧急求助服务区工作人员帮其报警。
报道发出后,有网友质疑,将小苦送回到老家和父母身边,是否会面临再次被强行要求结婚的风险。2月20日,田东县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女子的父亲已将女孩接回老家,并表示还未联系到当地妇联对接此事。2月20日,女孩家乡普格县妇联回应称正在核实信息。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父母以26万强制将未成年女儿嫁出去,属于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如果以出卖为目的,将被害人置于自己或者第三者的非法支配之下,通过对被害人施加物理的或者心理的影响,进而左右被害人的意志,使其难以摆脱行为人的影响的,可能涉嫌拐卖妇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也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以暴力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还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强抢和胁迫小苦的男方亲友,恐怕不能这样逍遥法外。
更何况,小苦还是个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由于女方是被父母强制要求结婚,并非真实意思表示,而且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因此婚姻是无效的。26万元的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如果婚约无法履行,男方可以要求返还,但不得强制女方履行婚约。如果少女再次被强制要求结婚,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求助。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九派新闻、央视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