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南都记者获悉,一名内地女子此前在办理香港入境手续时,向香港入境事务处职员隐瞒怀孕情况,后因涉嫌向入境事务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而被起诉。3月22日,香港沙田裁判法院判处其监禁14个月。
据了解,被告现年26岁,早前以旅客身份抵港,并在未经预约的情况下前往急症室产子。香港入境事务处因而向其展开调查。调查人员发现被告于抵港前曾在内地进行产前检查,并取得被告相关内地产检记录作为证据,继而向她作进一步查问。
被告最终承认,其来港的真正目的是在港产子,在办理入境手续时向香港入境事务处职员谎称没有怀孕。随后,被告因涉嫌就其怀孕的情况向入境事务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而被起诉。3月22日,被告在香港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处监禁14个月。
香港入境事务处发言人表示,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事务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5万港元及入狱14年。
采写:实习生 李晓艺 南都记者 翁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