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22日)19时许,@嵩明警方 发布一则情况通报。
2023年3月22日,发现网传“女孩将小男孩扔入井中”相关视频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核实:2023年3月8日16时许,尚明县小街镇某村杨某(男,4岁)与同村邻居王某(女,7岁)在村中水井旁玩要时,王某将杨某抱起放入水井中(井口至水面 2.65米,水深 2米),附近村民听见呼教声后,立即开展救授,及时将杨某救起。杨某3月10日经送医院检查,无外伤,有轻度发热咳喊。涉事儿童家长平时无矛盾。目前,杨某已痊愈,在当地村委会的调解下,已达成和解。
为防止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请广大网民不要传播相关视频。公安机关将会同属地党委、政府强化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此前报道
女孩将小男孩扔进井中:男孩已获救,昆明多部门已前往核实
监控截图
3月22日,一段“女孩将小男孩扔进井中”的视频引发热议。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获悉,事发于3月8日,女孩7岁,男孩2岁左右,两人并非姐弟关系。
相关权威人士表示,两个孩子不是一家人,两家并无矛盾,在一起玩耍时女孩将男孩扔进了井中,目前,昆明市多部门已经前往事发的嵩明县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据媒体报道,事发后,男孩已被安全救出。
【来源】@嵩明警方、澎湃新闻、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