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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4年实地调研9省市 国内首份农村互助养老研究报告发布

2021-12-08 17:10 来源:南方都市报 王凡

  12月8日,南都记者从中国老龄协会获悉,《中国农村互助养老研究报告》正式发布。这是国内首份聚焦农村互助养老的研究报告。

  该报告由中国老龄协会委托华北电力大学老龄科学与政策研究中心(华北电力大学老龄科研基地),基于2017-2020年对北京、上海、河北等9省市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状况实地调研完成。

  现场,全国老龄办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吴玉韶表示,与城市相比,农村养老起步底子薄,基础差,面临着更多难题。同时,农村也有农村的特殊性,应该探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之路。“发展农村互助养老不是一种被迫无奈的选择,而是基于农村地区实际情况和资源禀赋的一个很好的选择。”他说。

  农村互助养老迫切也可行

  “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具有现实迫切性。”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老龄科研基地负责人刘妮娜在发布报告时称。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农村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23.8%,比城市高出8个百分点。预计到2035年,中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提高到37.7%,老龄化“城乡倒置”现象进一步加剧。

  报告指出,我国养老问题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一方面,农村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农村家庭养老功能持续弱化,市场养老有效供给不足。互助养老具有低成本、非营利、多元参与、灵活多样的特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能动作用,推动互助养老,是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有效途径。

  刘妮娜指出,除了现实迫切性,农村互助养老也具有现实可行性。“我国农村血缘、亲缘、自治以及邻里守望传统为互助养老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她说。此外,党员干部、低龄健康(准)老人、妇女等群体为互助养老开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支撑。农村养老观念发生变化,老年人对子女赡养的期待降低,开始寻找新的替代养老方式,为互助养老开展提供了重要思想基础。

  进入老龄化社会,农村互助养老历经三个阶段

  “农村互助养老应该从开始研究到今天已经有十多年,但还没有一家能够真正从比较全面的视角去研究农村互助养老。”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认为,此次报告的出台对农村养老领域是个有益补充。

  报告指出,农村互助养老是我国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自发互助阶段(2008年之前),以无偿的村民互助活动为主;第二阶段是政府主导的互助幸福院建设阶段(2008-2017年)。根据民政部《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在此期间大幅增长,从2014年的4万个到2017年达到了8.3万个;第三阶段是2017年以后,硬件设施建成后利用率低的问题引起政府和学界的反思,因此政府政策导向逐步由重视硬件设施建设向重视互助服务供给转型。

  与此同时,农村互助养老呈现出三个主要趋势:从某个村/组织/群体的模式探索到以区县为单位的体系建设、从面向弱势群体的救助性互助服务到面向所有老年人的适度普惠性的互助服务、从一元组织体系“单兵作战”到多元组织体系“协同合作”的态势转变。

  9省市互助养老“一村一策”,各有优劣

  “我们从2017年到2020年,在东中西部的三个区域选择了9省13市县区的42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实地调研。”刘妮娜说。

  报告总结称,目前我国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包括:资金、运营、服务等。其中,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基金会、村集体、抱团共兑等;运营主体主要包括村两委、老年协会、社工机构和社会企业等;服务内容包括助餐、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不同地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要素搭配方式,从而形成差异化的发展模式。“中国的农村养老一定是一村一策的,农村互助养老也呈现多元化和个体性。”陆杰华强调。

  “虽然互助养老在我国农村发展由来已久,但绝大多数还是停留在非正式的互帮互助阶段,要广泛推动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目前还面临诸多问题。”刘妮娜说。

  比如,关于农村互助养老的认识不清晰,认为互助等同于志愿服务,导致互助养老内容单一;资金投入不均衡且来源单一,主要依赖政府拨付,互助组织自我造血能力和外部资金动员能力不足;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供需错位且质量不高等。

  “总体来说,我国农村互助养老仍处于起步阶段,多数地方还是自发的邻里互助等初级形式,有组织地开展服务活动以少数地区试点为主,农村闲置的人力资源没有充分利用,实际供给滞后于潜在服务需求。”

  此外,在课题组调研的37个农村互助养老典型案例中,开展文化娱乐、上门探望服务的达到100%,但是生活照顾类的仅有70.3%,康复护理类的仅有10.8%。“目前农村互助养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程度不高,主要定位为活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临时帮助。”刘妮娜说。

  报告还指出,民间互助养老组织和设施缺乏有效管理和运营。如老年人互助会、抱团养老等,一方面难以在民政部门登记和备案;另一方面,现有扶持政策主要面向实体性养老机构,提供照护类服务的农村互助养老组织无法申请政府建设补贴、床位补贴、水电优惠等。

  建议: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互助养老之路

  “今后10年,是构建农村老龄服务保障体系和老龄社会治理体系的关键时期。”刘妮娜说。

  对此,报告建议,要弘扬互助文化,建立现代乡村互助共同体话语;要多渠道筹资,增加农村互助养老资金支持。建立农村互助养老多元经费筹集机制,按照“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集体给一点、老年人出一点”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动员多方进行资金互助。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要延伸拓展功能,加强农村互助养老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的力量,制定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建设指南”,支持其在农村互助养老中发挥作用。试点探索“服务+生活+供销”一体化经营的农民合作社,在拓展互助养老服务、提高村民福利福祉的同时,推动村民进行农业经济合作;要加强规范指导,提高互助养老的服务质量。出台规范性文件,推动互助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将农村互助养老护理员纳入各地养老护理员的培训计划。探索建立时间银行互助积分制度,增强互助养老护理员的荣誉感和积极性,吸引更多人投入到互助养老服务;要盘活存量资源,提升农村互助养老设施的功能。以“以奖代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给予水电或租金优惠等形式,鼓励民间互助养老组织发展。改造农村互助型养老设施,开展文化娱乐、助餐、生活照护等服务。

  “之所以要发布这个报告,目的就是希望全社会共同推动使这项符合中国国情有温度有人情味的养老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更大范围的组织和实施。”吴玉韶指出,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农村养老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顶层设计,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已经成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是解决我国农村养老服务难题的重要举措。

  他表示,与城市相比,农村养老起步底子薄,基础差,面临着更多难题。同时,农村也有农村的特殊性,应该探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之路。“发展农村互助养老不是一种被迫无奈的选择,而是基于农村地区实际情况和资源禀赋的一个很好的选择。”吴玉韶说。

  南都记者 王凡 发自北京

编辑:陈雨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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