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网安支队接举报,QQ用户“彻XX感”在网上传播某地医院火灾系人为纵火,称:“某医生因对医院心存不满,携带汽油赴医院纵火。”
该医院火灾事故原因经权威部门联合核查认定,系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根本不存在什么“人为纵火”,该用户发布内容为谣言。
经查,该QQ实际使用人为刘某,他于4月19日在社交媒体中看到火灾的相关信息和图片。出于博眼球的目的,将该医院火灾的原因编造为人为纵火,并将图片分别转发至QQ群、微信群及多个微信好友,一定程度上造成恶劣影响。
到案后,刘某对其造谣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崇明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近期,根据公安部网安局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上海市公安局网安部门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全力净化网络环境,强化规范执法,依法惩处造谣传谣人员,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网安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编造、传播谣言信息,对于恶意制造、散布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