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质量数据集创新应用“发榜”单位
火热征集中!
经评审通过的单位将成为
广东省高质量数据集创新大赛的“出题方”



怎么申报?有哪些申报条件?
快来看看
↓↓↓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
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创新应用“发榜”单位
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国数政策〔2023〕11号)等部署要求,深化全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充分发挥高质量数据集对于行业领域人工智能发展、应用场景培育等的重要促进作用,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现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创新应用“发榜”单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聚焦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与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围绕工业制造、科技创新、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现代农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文化旅游、城市治理、商贸流通、绿色低碳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征集工作。
本次征集面向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征集对象应具备以下几方面能力:
(一)应用场景开放能力。能够聚焦本行业、本领域业务中的痛点、难点或创新需求,公开发布需重点通过高质量数据集赋能的应用场景。
(二)数据资源供给能力。能够提供来源合法的数据资源,相关数据经加工处理后形成的高质量数据集,具备可复用性与流通价值,可用于开发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有效提升模型性能,更好满足行业领域场景需求等。
(三)平台支撑能力。能够提供具备数据汇聚、清洗、标注、合成、开发处理等能力的平台及相应的算力资源。
(四)市场价值转化能力。具备明确的人工智能领域产品化路径和可持续拓展的商业模式,通过生态协同与商业落地实现价值变现,为行业发展注入动力。
同一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方向。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单位或具备不同优势的单位联合申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有重大违法记录等情形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
(一)征集机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分批次征集“发榜”单位。其中,首批征集时间为:2025年11月22日至30日。
(二)评审机制。对申报单位材料组织集中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单位,将成为广东省高质量数据集创新大赛的“出题方”,通过“解题方”竞技比赛,获取相应高质量数据集或解决方案,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权益。
请意向单位填写《广东省高质量数据集创新应用“发榜”单位征集表》(见附件),将材料电子版(Word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zsj_sjzdjsc@gd.gov.cn 。
附件:广东省高质量数据集创新应用“发榜”单位征集表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1月22日
(联系人:刘薇 13247502134,李俊文020-83134756)
扫描下方二维码
获取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