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广东医保发布价格新规
明确医院床位费及救护车“爬楼费”
2026年3月30日起实施


此次调整让基本医疗服务
进一步明码标价
也让特需服务收费更自主透明
患者的账单
将有什么具体变化?
哪些钱不用再花?
一起来看

此次调整最直观的变化是项目数量大幅精简。现行96项诊查类项目及相关加收、扩展项目将整合为35项及相应加(减)收、扩展项目,原有项目得到简化、归并和去等级化。
设定全省最高限价:二人间90元/日、三人间69元/日、多人间56元/日、多人间临时床位(扩展)20元/日,并明确了价格构成,不满足价格构成必备设施要求的,每少一项减收10%。单人间床位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新生儿床位费(产科)全省最高限价20元/日,可与产妇床位费同时收取,母婴同室时减收4元/日。
另外,在新生儿科住院的患儿,均按普通儿童床位费标准收取;如需使用暖箱,则仅收取“新生儿暖箱费”(全省最高限价72元/日),不再另收床位费,避免重复收费。

新版价格项目主动回应医疗发展趋势,将安宁疗护、远程监测等新型服务纳入体系。
安宁疗护服务被正式纳入价格项目,每日260元的收费标准,且规定不得与各类“住院诊查费”和“分级护理”同时收取。
新增远程监测费,指医技人员为院外患者提供的远程实时监测服务,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的居家连续管理提供了收费依据。该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且有明确定价标准——全省最高价88元/日,超过半日不足24小时按一日计算,不足半日按半日计算。


针对救护车转运费计算模糊的痛点,新服务价格项目确立了“基础费+里程费”的透明计价公式,即:基础费用75元/车次+里程费4元/公里(按救护车往返里程计算)。对于急危重症需带生命维持设备转运的情况,则按 “救护车转运费+相应设备治疗价格项目” 清晰拆分计费,杜绝打包模糊收费。
“爬楼费”争议得到明确,新服务价格项目仅在 “高层无电梯”且为“二楼及以上” 的特定场景下,方可按 “高层人力转运(加收)” 项目收费,标准统一为每层10元,即:二楼收取10元,三楼收取20元,以此类推。

本次调整明确划定 “六周岁及以下” 为儿童加收项目的唯一年龄界限,并要求各地市既往自行设立的所有儿童加收项目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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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广东发布、广州日报、新快报、羊城晚报、中国广州发布

